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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召开2018年上半年度孕产妇死亡评审会
信息来源: 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8-05-29 信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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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8日,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了全市2018年上半年度孕产妇死亡评审会议。宁波市妇幼保健质控中心部分专家、病例汇报人员、病例单位分管院长和点评专家,同时邀请各区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月芳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上,为保障母婴安全,有效控制我市孕产妇死亡率,着重对上半年度孕产妇死亡病例和部分危重病例进行了评审与剖析。病例单位分别汇报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教训,专家分别进行了点评。主要从孕前、孕期保健、分娩、产后等环节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有的存在全程无监管,有的个别环节出问题没有及时把握和控制牢,导致发生危重病例或直至出现孕产妇死亡。

会上,陈月芳副主任对我市多年来坚持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做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普二生育政策实施以来,面对高危高龄孕产妇人群的增加和优质医疗资源供给侧不足的新形势下,强调要进一步绷紧母婴安全这根弦。要求各区县(市)牢牢把握问题为导向,确保母婴安全为底线,并对下一步做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全力保障母婴安全,要突出一个“盯”字。一要关口前移,盯牢全人群;二要全程服务,盯牢风险人群;三要定期分析,盯牢高危人群。二是大力推进孕产妇救治体系建设,突出一个“强”字。一要强接诊,就是要加强首诊负责制,第一关不漏诊、不掉链。二强诊断,要配强高危门诊和危重孕产妇急诊医生,及时明确诊断,因病施治。遇到诊断不明或合并症的,一定要请上级医生和有关专科专家会诊。三要强救治,助产医疗机构要成立产科安全管理委员会(或办公室),统一管理与协调危重孕产妇救治。对于病情需要转运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孕产妇,应提前会诊,先会诊再转诊。转诊时应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至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对于不具备转诊条件的,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指导或派员赴现场会诊、指导。转送上级医院的要慎重,转对很重要,先会诊、再转诊;切莫让病人自行转院、盲目转院。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建立急救绿色通道,有专人负责接诊工作,并向护送的医护人员询问病情和前期抢救情况,查看病历和抢救记录,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我市传染病孕产妇实行区县(市)包干制,需转上级医院的结核病转杭州市红会医院、其他传染病转杭州市西溪医院。非传染病合并症孕产妇对口转省人民医院。四要强协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保障母婴安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强化救治、用血、转运等重点环节保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建由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输血科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危重孕产妇急救专家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导参与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责任落实,并定期开展急救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与救治水平,努力降低并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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