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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4月份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 宁波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8-05-07 信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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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点工作

(一)迎接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国家考核;

(二)组织开展第30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三)召开市医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相关事宜;

(四)研究推动复旦大学医学院项目;

(五)迎接国家2017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抽检)。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办公室

1.做好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2.做好全市卫计系统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工作;

3.做好卫计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季度汇总工作;

4.做好公共机构能耗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季度统计汇总工作;

5.做好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LED灯具改造前期有关工作;

6.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催办工作;

7.做好政务信息报送、两办约稿信息报送工作;

8.启动行业志编撰工作;

9.组织完成市级单位2018年度数字档案室测评计划申报工作;

10.做好委机关2017年度文书、科研档案组卷工作; 

11.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12.做好平安医院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推选工作;

13.完成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点位排查工作;

14.开展2017年度市级基层平安医院申报工作;

15.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第一季度医院平安指数测评;

16.联合开展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防范建设指导;

17.联合公安部署研究“除黑扫恶”工作计划;

18.做好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19.做好2017年度信访档案整理工作;

20.做好信访件满意率核实工作;

21.完成1-2月份量化评估工作;

22.做好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以及2018年第一批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梳理工作;

23.继续做好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通讯录客户端使用、更新及维护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1.牵头做好市委巡察组对我委巡察工作,配合组织相关人员谈话、资料提供、情况说明、部分整改等工作;

2.配合做好5月份宁波—上海卫生人才招聘、现场对接等前期准备工作;

3.做好宁波市“泛3315计划”引进卫生健康人才和团队相关评审工作;

4.做好2018年度卫技高级职称考试工作;

5.做好直属单位第二批研究生公示工作;

6.做好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本科以下人员公示及签订协议工作;

7.启动办理香港医管局团组相关工作;

8.做好委机关2017年度目标考核奖的结算、发放工作;

9.协助市援疆指挥部做好库车医疗人才分二批赴宁波开展导师带学员“1+1”定点培训项目协调工作;

10.做好医师节评比有关准备工作;

11.制定市卫生计生系统共青团深化“一员双岗双建功”行动,有效助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实施方案;

12.组织市卫生计生系统共青团开展“五四”相关活动准备;

13.推报市卫生计生系统参评“宁波市十大杰出青年”的人选;

14.按要求排摸市卫生计生系统市十二届青年联合会委员人选初步对象;

15.推荐2017年度市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

16.做好更新、新增委管干部备案情况落实工作,干部调整后相关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工作;

17.制作委机关委管干部专项审核表并做好核对工作;

18.办理直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批。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

1.牵头做好信用数据汇总工作; 

2.做好卫监系统自动数据传输接口的验收工作; 

3.继续做好2018年委机关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信访答复等相关文本合法性审查工作;

4.按省卫计委“八统一”指导目录做好对外公布的纸质和网上办事指南更新调整; 

5.完成《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八统一”后“四减少”结果统计表》的填报;

6.配合省卫计委完成试点地区最多跑一次事项数据源梳理工作;

7.牵头完成便民手册办事事项信息关联工作;

8.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

9.开展2017年度浙江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考核工作;

10.收集、审核、分析、上报3月份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数据;

11.启动《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办法(暂行)》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完善办法,遴选公立医院章程审定小组专家。

 (四)规划财务处

1.完成市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市级资金的测算和下达;

2.完成2017年度中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计划生育项目资金、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公立医院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3.会同市财政局、委机关有关处室,下达2018年有关卫生计生专项经费;

4.完成相关卫生统计年鉴数据整理工作;

5.完成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汇总工作;

6.做好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核和备案工作;

7.做好市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及分析工作;

8.根据省卫计委部署,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

9.汇总、分析全市检验试剂、检验耗材、检验仪器等基本信息数据;

10.协助完善市级医院医用耗材使用管理情况专项调查;

11.修改完善我市医用耗材、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文件;

12.推进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

13.配合做好有关市委巡查组工作。

 (五)信息化处

1.配合智慧办进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项目评审;

2.完成健康宁波区域导诊建设;

3.推进信用医疗工作,完成试点医院上线工作;

4.推进云影像平台建设工作,完成移动节点建设;

5.推进互联网医保对接,做好试点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工作;

6.完成健康宁波预约挂号优化工作;

7.完成卫生资源和医疗服务分析报告;

8.下发《宁波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9.配合做好电子病历系统与病理中心诊断系统对接工作;

10.召开病案统计工作培训会;

11.推进区域互联互通集中测评工作;

12.做好网站迁移前期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处(应急办、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1.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与宣教工作;

2.下发2018年疾病控制、卫生应急及精神卫生工作要点;

3.承办2018年全国艾滋病防控工作会议;

4.配合做好国家卫计委疾控局对我市疾控信息化建设、艾滋病防治等工作调研;

5.配合做好国家卫计委食品司对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工作调研;

6.举办全市艾滋病防控部门联席会议;

7.联合市教育局举办学校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

8.召开全市慢病中心季度例会;

9.完成2017年全市慢病、死因年报;

10.实施全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

11.做好4.25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宣传工作;

12.做好清明节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13.筹备召开全市精神卫生部门联席会议;

14.试运行宁波精神卫生信息平台(鄞州、慈溪);

15.制定宁波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七)医政与科教处

1.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草拟2018年工作任务;

2.公布2017年市级质控中心考核结果,调整部分质控中心成员;

3.继续撰写全市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调研报告;

4.推进外配处方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

5.配合调整大病保险有关政策;

6.做好全市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开展医学检验服务调查工作;

7.做好2018年宁波市征兵体检培训工作和高校招生体检复检工作; 

8.汇总上报2018年第一季度阳光用药数据;

9.委托市药事质控中心开展第一季度重点监控药品检查;

10.继续配合市咨询委开展“提高宁波医疗服务水平”调研;

11.开展外籍人士就医情况调研;

12.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统计工作;

13.举办护理技能大赛市级竞赛。

14.做好象山县第一人民等4家机构增加核定床位和扩建项目验收申报; 

15.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辅导会; 

16.组织2018年宁波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

17.组织完成2018年住培学员结业考核报名,落实理论考核场地;

18.召开全市卫计系统科教工作会议;

19.建立住培结业技能考核专家库;

20.完善品牌学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相关文件;

21.启动2017年度住培基地市级评估工作;

22.答复提案议案协办件。

 (八)中医药管理局

1.印发《市名中医药师审核评定方案》;

2.继续修改完善《加快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3.继续做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五大项目建设相关调研工作;

4.修改印发《2018年宁波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5.配合市政协做好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6.做好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件的办理工作;

7.做好健康宁波2030中医药振兴行动三年方案工作;

8.组织开展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示范单位创建培训;

9.配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全省推进会议相关工作;

10.继续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城市创建各项筹备工作;

11.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测市级审核工作;

12.做好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评审的筹备工作;

13.做好中医全科转岗培训理论培训工作;

14.做好“十三五”浙江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合同书签订等工作;

15.组织做好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2017年浙江省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启动与拜师仪式。

(九)基层卫生处

1.召开2018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座谈会;

2.下发2018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

3.开展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大讨论;

4.召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块升级推广培训会;

5.完善不同类别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6.做好市两会基层卫生相关提议案协办件答复工作;

7.接受国家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8.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9.提供基层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报市府办约稿;

10.总结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报“浙江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推选活动;

11.启动第四轮基层全科医生慢性病诊疗规范化项目培训。

 (十)综合监督处

1.组织召开卫生计生监督各分线工作会议;

2.下发2018年宁波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点、2018年第一季度市本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报、着装风纪稽查通报、2018年度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重点工作方案等;

3.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各分线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4.按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要求梳理报送权力事项库中涉及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的事项清单;

5.对市直管医疗机构及区县(市)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6.推进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督管理试点项目;

7.组织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8.组织开展核医学、放射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9.与区县(市)联合开展打击“两非”宣传;

10.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监督业务培训、数字化询问室操作使用培训。

 (十一)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

1.指导各地完成省全员平台第一季度报表和母婴设施建设一季度进度报表;

2.印发2018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3.召开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科长例会;

4.开展我市全员数据库信息与公安数据库第一批数据校核工作;指导基层对子女姓名缺项、子女身份证缺项以及育龄妇女人群漏管或差错信息进行补录或修正;

5.修改完善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征求意见,明确相关部门出台按政策生育配套政策措施的职责分工;

6.组织开展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便民措施落实情况抽查督查;

7.赴省卫计委就基层对全员平台应用的意见建议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8.完成国家、省流动人口半年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审核提交工作;

9.组织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员培训,指导各地做好抽样框编制工作;

10.起草两会建议提案主办件、协办件答复稿;

11.开展一票否决工作,指导基层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干部违法生育个案调查等。

 (十二)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处

1.组织召开卫生计生监督各分线工作会议;

2.下发2018年宁波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点、2018年第一季度市本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报、着装风纪稽查通报、2018年度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重点工作方案等;

3.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各分线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4.按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要求梳理报送权力事项库中涉及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的事项清单;

5.对市直管医疗机构及区县(市)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6.推进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督管理试点项目;

7.组织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8.组织开展核医学、放射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9.与区县(市)联合开展打击“两非”宣传;

10.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监督业务培训、数字化询问室操作使用培训。

 (十三)宣传处

1.开展医务社工建设调研;

2.召开全系统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会议;

3.召开禁烟处罚社会服务折抵工作布置会;

4.完成宁大附院、市妇儿医院、市中医院、康宁医院院长《健康宁波我行动》访谈;

5.做好议案提案协办工作;

6.做好市“爱心宁波  尚德甬城”城市品牌传播推进工作;

7.出台《宁波市医疗单位文明行为规范》。

(十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完善健康宁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形成送审稿);

2.做好健康浙江建设考核评分细则责任分解;

3.下发《健康宁波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和《2018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4.筹备健康宁波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单位(扩大)会议;

5.做好迎接全国爱卫办《健康社区建设规范适应用性》来甬调研相关工作;

6.开展第30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开展以“关注小环境,共享大健康”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广场宣传活动;

7.开展以灭鼠灭蚊为主的春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8.完成越冬蚊杀灭工作总结并上报;

9.完善城区病媒生物控制水平复审工作方案;

10.对卫生创建电子动态系统进行扩容;

11.对国家卫生镇申报镇进行暗访、调研、考核,向省爱卫办申报一批;

12.对今年申报省级卫生镇的乡镇进行督查;

13.做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14.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相关工作;

15.做好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控烟工作;

16.做好“两会”建议提案答复相关工作;

17.做好健康宁波建设宣传画招标工作。

(十五)直属机关党委

1.配合市委组织对市直医疗单位党建工作的调研;

2.确定“党建争强”重点工作;

3.印发委机关和直属单位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

4.组织两个退休支部学习活动;

5.督导各单位“党员先锋岗”创建情况;

6.制订委党委中心学习组理论学习计划;

7.召开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季度例会,听取下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意见建议;

8.做好委机关大楼作风效能检查。

 (十六)计生协

1.开展调研走访活动;

2.制订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帮扶工作意见;

3.部署“5.29计生协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

4.部署计生协宣传口号、宣传画、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

5.制订纪念市计生协建立3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

6.审核2018年市计生协项目并拨付项目经费;

7.研究开发计生协电子会员系统;

8.筹备全市青春健康工作推进会;

9.开发市计生协微信公众号新功能;

10.通报一季度各地信息报送录用情况;

11.洽谈计生特殊家庭再生育关怀合作事项;

12.建立市计生协文书、财务电子档案;

13.更新编制市计生协系统通讯录;

14.其他人事、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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